秀山县司法局“四个坚持”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10.11.2015 15:31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坚持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为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整合县法律援助中心、27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社区)联络点资源,建立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畅通“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工作圈,方便群众就近就地获得法律援助。
二是坚持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为实现“大援助”工作格局,县法律援助中心与信访部门配合,对涉及农民工讨薪、维权纠纷、赡养老人等案例,积极引导群众走法律渠道、通过合法手段反映和解决矛盾纠纷;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处理工伤、劳动仲裁等涉及到农民工维权问题的纠纷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前介入,确保纠纷得到快捷及时的解决。与残联、妇联联合,为有法律需求的残疾人和妇女、留守儿童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坚持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水平。着力改进工作方法,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专业化。根据受理案件类型的不同,优先指派经验丰富、有法律专长、办案水平高的法律援助人员,确保服务质量。积极组织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业务研讨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全年共参加县局、市局等组织的各类培训81人次。
四是坚持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以实现法律援助服务高效化为目标,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开设高质量、高水平法律援助服务窗口,统一安排人员值班,开展“五心服务”、“一站式服务”等规范服务标准,做到应援尽援和案件的跟踪、督查、回访等工作,并及时将典型案例收集推广,确保援助案件维权社会效益最大化。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0.11.2015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