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司法局“四举措”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23.04.2015  11:18

    按照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规定,荣昌县司法局强化四项举措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认识,掌握具体操作方法。二是积极与县检察院联系,了解选任人民监督员工作经验及现有人民监督员的基本信息情况。三是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知晓度。四是严把初审关。设立了报名点,通过认真审查报名材料,指导报名人按规定表格规范填写,确保资料完整、规范,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初审要求。到目前止,该局已报名初审4人,确认登记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