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司法局"四举措”着力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05.02.2015  17:40
   一是强化基层司法所力量。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积极争取编制,通过公招和选调等方式,录用和选拔法律相关专业或基层工作、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到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消除了“无人所”,确保了“有人办事”。

  二是进一步配齐办公设施。全面清理登记司法所固定资产,督促各司法所设置功能独立的业务室,配齐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基础办公用品,确保“能办事”。

  三是要求各司法所建立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统一悬挂“中国司法”标识,公示职能职责和业务流程,使日常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作,确保“方便办事”。

  四是健全考评激励制度,优化、细化、量化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和考评标准,从日常业务工作考核、局乡双重管理评价、年终考评等方面着手,促使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确保“认真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