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司法局“四化”提升社区矫正档案管理

22.01.2018  16:40
一是建章立制,档案管理“制度化”。 为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璧山区司法局按《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管理流程、职责,专门设立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室,购置档案柜。落实专人负责收集和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规范建立刑罚执行和工作档案。购置了专用档案盒,统一制作档案封面、侧标、目录装订等,确保档案规范整洁,真正做到一人一档。
    二是统一归档,分类梳理“标准化”。收到审前委托调查函后,及时建档,将调查结论和相关资料按卷、按所归档。服刑人员报到登记后,社区矫正科和司法所分别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一旦发现服刑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送达服刑人员本人,装入刑罚执行档案。
    三是定期评查,档案内容“规范化”。与璧山区检察院联合,定期组成执法检查组查看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是否存在“错、漏、缺”问题,重点解决档案内容填写不规范、执法环节反映不完整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通过评查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服刑人员期满解矫后,进行逐一检查确保无误后统一保存。
    四是动态更新,档案载体“数字化”。通过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建立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电子档案。根据情况变动及时调整电子档案内容,实现服刑人员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同步完善,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将服刑人员谈话、教育全过程数字化记录,建立执法记录电子档案,以科技手段确保执法过程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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