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司法局四项措施抓党风促政风转作风

15.06.2016  20:53
    今年以来,梁平县司法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三治一严”活动,狠抓党风政风,采取四项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严明工作纪律。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的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和由纪检组长牵头的督查组,为作风建设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班子成员进行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划分,制定《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与机关各科室、3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分别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分解到人、落实到岗。

  二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建立和完善《人财物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等规章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贪腐问题的发生。

  三是强化教育,提高意识。局党组班子不定期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领导讲话精神、通报典型案例,研究部署当前和下一阶段的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级会议精神、领导重要讲话,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提高干部工作责任意识。

  四是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原则,大力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开展分组督导检查4次,对乡镇(街道)司法所干部上下班情况、办事态度、社区矫正人员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发放情况、法律援助经费发放情况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切实堵住廉政风险点。实行机关干部上下班手机签到制度,严明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