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和纪委要求,及时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首要议事日程,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落实责任到每名干部职工。针对易出现廉洁问题的工作,时刻给职工敲响警钟,做到防微杜渐。定时排查潜在风险,如法律服务工作中违规收费、社区矫正管理中吃拿卡要、循私违规等,发现危险讯号及时予以纠正,帮助职工筑牢防腐拒变防线。
二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部署和安排。加强学习教育,今年以来,共开展集中学习9次。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职工考勤制度》、《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社区矫正经费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人民调解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做到管人管事有章可循。分管领导每季度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日常教育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认真学习践行“三严三实”、“守纪律、讲规矩”活动,今年共开展专题学习活动9次。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一例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积极支持纪检组履职。提供广泛地监督平台,让纪检组长参与到各项业务工作中,为其提供更多了解业务,了解职工工作生活的机会,为纪检监察工作搭建监督平台。增加决策话语权,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领导班子集体会议中,给予纪检组长更多的话语权,让纪检组长参与到单位重要决策中,为单位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对纪检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解决。协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
四是促进齐抓共管。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防控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促进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普通职工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专题讲座、专题辅导、定期约谈、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提醒,增强干部自律意识。通过在老同志中树榜样,新同志中树典型,促进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共同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涌现了许多先进典型,其中1名同志荣获“重庆市道德模范”、“中国敬业奉献好人”,在全县政法系统中树立了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