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司法局多措并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25.07.2018  15:37
一是加强业务素质,提高履职能力。按照年初制订的《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对学习课目、学习时间、责任科室进行了具体规定,确保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质量,真正做到全员参与,共同提高。按照分级分类培训原则,突出法律知识和业务工作,将岗位练兵纳入日常教育培训机制,重点落实好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司法所负责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集中轮训工作,提高实战水平和岗位技能。健全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和业务交流,抓好法律服务行业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完善限时办结制,凡是上门进行法律咨询的群众须当日给予答复,凡到局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寻求法律帮助的群众,接待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办结。完善一次性告知制,凡是当事人申请办理法律事务的,接待人员应将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完毕,所办事项及时办理完毕,减少群众办事往返次数。完善特事特办制,对老弱病残等贫困弱势群体,需办理公证、法律援助等事项,需要快速办理的,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优先办理相关手续,再补齐相关资料。完善跟踪回访制,安排专人通过电话回访当事人、走访调查群众、开展案卷抽查、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法律服务对象进行案件质量回访,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对司法行政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坚持开展“微笑服务”,认真对待前来办事的群众,使之来的欢心,走的舒心,做到热情大方、举止文明、用语规范,以优质服务,赢得广大群众的赞扬。在各乡镇(街道)基层司法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等窗口单位设立“便民服务角”,摆放服务指南、办事流程、便民联系卡,及时配备雨伞、饮用水、应急药品等便民用品,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机关各科室和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摆放工作人员座牌,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职务、职责和联系电话,主动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