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司法局完成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社会调查

21.06.2017  14:46
近日,酉阳县司法局收到县检察院送来的首例社会调查委托函。据悉,此案是酉阳县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刑事案件。
    县司法局创新“321”审前调查评估模式,在收到县检察院发出的委托调查评估函后,及时通知相关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要求对被评估对象的家人、邻居、村组干部进行认真走访调查。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在办理程序上适当从简,县司法局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三份笔录(家人、邻居、村组干部)和两份意见书(村委会意见、司法所意见),在综合调查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反映评估对象的情况,形成一份调查评估报告回复检察院。
    县司法局创新调查评估模式,助力相关部门做好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符合司法文明的内涵,彰显了司法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