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司法局常态化考核基层司法所工作
16.02.2015 12:3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近日,武隆县司法局依据《武隆县司法局二〇一四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对全县26个基层司法所2014年度工作进行了常态化考核评定。
考核评定工作通过日常的业务工作考核记分、队伍建设考核记分、民主评议记分、创新加分和通报批评扣分,对司法所建设、队伍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等工作和群众满意度进行了综合评定。今年考核工作与往年比更公平、更科学。以往年终考核都是下基层司法所进行考核,而今年采取了局机关科室进行日常记分考核。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减轻司法所年终考核的负担,督促大家把功夫用在平时,工作形成常态化,不搞临时突击。
从考核评定情况看,各司法所都能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认真履职,切实完成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干部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经过各科室和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对全县26个司法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定,江口、双河等7个司法所被评为先进集体。
今年,武隆县司法局将根据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人民调解员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主动服务全县重点工作。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6.02.2015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