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司法局强化“五个意识”落实主体职责

23.03.2017  00:02
一是强化“看齐”意识。局党组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政治意识,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司法行政工作一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纠正只抓业务工作不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倾向。建立局领导联系点制度和中层以上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分清主流支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落实一岗双责,从而形成抓意识形态工作凝聚力。 
    二是强化“导向”意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狠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条例》、《准则》,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组织观看《焦裕禄》、《杨善洲》等影视教育片,采取“演讲比赛”、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微访谈”、廉政辅导讲座、重温入党誓词宣誓、重走红军路等多种形式,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切实守住做人、干事、为官的底线,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三是强化“舆情”意识。加强信息化建设,牢牢掌控网络舆论主导权。建立市、县、所三级司法行政集群式门户网站,实现三级信息发布、反馈、分析、交流、共享的“一站式”服务管理。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引导,牢牢掌舵网络舆论主动权。建立网络舆情分析队伍,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整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言论,做到重要节点和重要时期有舆论监督,重大政务及项目有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政务党务公开,牢牢掌握网络舆论知情权。依托司法行政门户网络,及时公开本局重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
    四是强化“稳定”意识。坚持把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为履行意识形态责任的主阵地,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深入乡(镇)、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创新组织品牌、多调联动、运行保障机制,构建专业互补、部门协作、服务多元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创新便民利民机制,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开展“进千村入万户创平安促发展”主题活动,服务全县人民。
    五是强化“纪律”意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准则》 ,培养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培养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深化落实队伍建设“两个责任”制,结合“四学四有” 教育活动,将意识形态与纪律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