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司法局抓好年终岁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多次召开会议强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治理“节日病”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杜绝奢靡浪费。要求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单位要高度重视、自觉警醒,严格自律,不得触碰“高压线”。同时,局党组成员以年终领导干部考核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带头做到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要求中层干部率先垂范,为普通干部作榜样。一级抓一级,一级监督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公正执法,把廉政建设渗透到普法宣传工作中。严格执行“依法治理、依法办事,坚决杜绝依亲办事,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办事”原则;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严格程序、严格权限、严格执法,避免“吃拿卡要报”不廉行为发生;在落实弱势群体、残疾人政策过程中,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受理、依法审核、快速办理。
三是完善相关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把有无“节日病”问题作为转变干部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时刻敲响警钟。要求各单位进一步严格财物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杜绝利用年末岁尾公款吃喝、公款请客送礼等的现象发生;推行领导干部拒绝礼金公开承诺制度以及单位领导收送礼金、礼品责任追究制、办理红白喜事申报制等,多形式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提倡节俭之风,做到未雨绸缪,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四是加强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由局纪检组、办公室、政工纪检监察室组成督察组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发现有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禁止,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