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院 市司法局联合举行“公证参与 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启动仪式

24.05.2018  16:28
    为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缓解有限的司法资源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效化解纠纷需求之间的矛盾,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5月23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举行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启动仪式。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夏红丽,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治元,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岳新府出席仪式。市高院、市司法局相关部门、处室负责人,万州、江北、渝中、大足区人民法院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相关司法局分管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公证处主任、部分公证人员及媒体朋友参加活动,仪式由市司法局律公处处长彭建军主持。
    在会上,江北区人民法院、江北公证处分别对2016年以来的诉调对接工作作情况介绍和经验分享。万州区、渝中区、大足区人民法院分别与万州公证处、渝中公证处、大足公证处签订了新一轮试点合作协议。
    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夏红丽指出,本次举行启动仪式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同时就各试点法院深入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提出了深刻认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责任、确保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等工作要求。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治元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是顺应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公证工作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律属性和社会属性的重要举措。举行此次试点启动仪式的目的是总结有益经验、认清面临形势,持续推进、不断扩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深度和广度,实现机构介入的全面推开和事项领域的全面覆盖。他强调,要围绕推进协作机制与工作制度完善、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与专业队伍打造、注重经验积累总结与宣传效果推广、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与发展经费供给四个方面,深入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确保试点工作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