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回龙司法所多措并举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07.04.2016  12:51

  一、主动介入重大矛盾调处。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

  三、建立健全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对涉及多个部门,而且已经由其他部门或基层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案件,建立了大调解工作平台,整合公安、综治、司法、信访等调解资源和力量,进行联合调解。

  四、加强指导,提高基层调委会的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通过对基层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参与具体案件调解等方式来提高基层调解干部的业务水平。

  五、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该所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进行说服教育,督促其履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