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司法局龙孔司法所多措并举做实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 认真部署,强化考核。该镇把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纳入2015年度考核项目,与全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责任考核到位。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的作用,组织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拓展人民调解领域,逐步建立和完善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纠纷预测、纠纷排查、纠纷调处、领导包案和回访等制度,规范调解流程,提高调解质量。进一步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镇11个村(社区)都配备了专职调解员,同时将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调解经验的楼组长聘为兼职调解员。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实行持证上岗,通过轮训、案例交流、旁听法院庭审等形式,提高调解技巧,提升调解效果。
二是 便民利民,促进和谐。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事关民生热点和难点纠纷进行开展。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坚持“便民、利民”的工作原则,在因事制宜、因人制宜上下功夫,让老百姓不跑远路、少打官司,不花钱财、不伤感情,在家门口解决问题,合“调”和“处”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参与调解,积极开展涉及拆迁安置、环境保护、企业转制等领域矛盾纠纷的调解,努力消除可能引发的群体性和集访矛盾,发挥人民调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扩大人民调解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优先选择人民调解消除矛盾纠纷。
三是 主动参与,攻坚克难。该镇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落实矛盾纠纷属地化管理原则,缩短案件流转过程,快速反应,把握矛盾纠纷化解的最佳时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处置,尽量大努力平息矛盾化解纠纷。特别是在移民新村建设安置过程中,镇村两级调解人员深入基层了解群众诉求、调解群众纠纷,有效地促进了移民新村建设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