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县环保局“1234”合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06.04.2017  19:47

  为进一步改善区域大气质量,垫江县环保局强化措施,坚持“一控、两案、三治理和四个务必”,合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控”是源头控煤,优化减少民用散煤和工业用煤,全面整治21家烧结砖瓦企业,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两案”是编制出台本地区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开展蓝天行动百日攻坚;修订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三治理”是要突出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扬尘面源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督促餐饮、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等治理油烟污染并监测达标排放,巩固已划定的30.2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格督促落实施工扬尘八项强制性规定,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运输扬尘以及裸露扬尘等“六大环节”控制;完成300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四个务必”是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务必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务必压实责任,迎难而上;务必突出精准,科学发力;务必抓好统筹,合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