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置重庆存济口腔医院的公示
经2016年12月1日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设置重庆存济口腔医院(详见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周(2016年12月5日-12月11日),公示期内若有疑义,请与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系电话:67706612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5日
附件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渝卫医准字〔2016〕19号
重庆存济口腔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名称:重庆存济口腔医院。
类别:专科医院。
级别:三级。
地址:重庆市聚贤岩广场6号、7号。
所有制形式:其他(营利性)。
床位(牙椅):50张(牙椅25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口腔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预防保健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口腔病理专业)、医学检验科。
投资总额:1.3亿元人民币。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19年11月30日止。
批准机关: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