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至企业名下,是否征收契税?
28.02.2015 12:01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文件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至企业名下,或合伙企业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合伙人名下,免征契税。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28.02.2015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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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规划委员会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重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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