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卖房后继续租房 欠下两年物业费失联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市民黄女士有一套房子对外出租,现在到期了,租客居然欠了两年的物业费。这个租客不是别人,正是卖给黄女士这套房屋的原房主。
2019年8月,通过房屋中介,黄女士购买了渝北区回兴街道银梭大道8号13幢的一套房屋。黄女士与原房主殷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完成了房屋过户手续。
黄女士说,房子卖了以后,殷先生继续租住这套房子,无论水电气还是物业费,都还是殷先生的户头,并没有换成黄女士。
原房主殷某成了租客,每个月的租金倒是按时交纳。这个月11号房屋租赁到期,黄女士委托朋友收房并退给了殷先生1000元的押金。
后来,黄女士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屋内设施存在损坏情况,当她联系殷先生时,电话一直无法接通。而当黄女士在小区物业重新登记业主信息时,大吃了一惊。
黄女士这才知道,从她出租房屋开始,租客殷先生就一直没缴纳过物业费,如今总共拖欠2400元。小区物业告诉黄女士,殷先生的电话,一直打不通。
在物业办公室,无论是记者,还是黄女士和物业人员,拨打租客殷先生的电话,一直都是忙音状态。殷先生为何未交物业费,记者不得而知。
物业人员表示,在黄女士来之前,他们压根不知道户主已经变成了黄女士,如果黄女士登记了业主信息,他们就会通知黄女士相关的欠费情况。现在黄女士是房主,这两年拖欠的物业费理应由房主承担。
针对黄女士的情况,物业方面建议,黄女士可以补齐物业费用,然后通过诉讼,向租客殷某追偿。
无论是二手房买卖还是二手房租赁,任何一个细节都不能忽视,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曾磊 魏思超
原标题:房东卖房后继续租房 欠下两年物业费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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