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市检察院向石柱县政府送达检察建议书

17.08.2018  08:37

   8月15日上午,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在石柱县政府会议室,就最高检挂牌督办的石柱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业园破坏生态环境案,向石柱县政府县长左军送达检察建议书。

  今年5月,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在履职中发现,石柱县西沱镇移民生态工业园侵占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立案展开调查。7月27日,最高检将此案列为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予以挂牌督办。

  在为期两年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因本案案情重大,市检察院决定提办本案,由市检察院向石柱县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石柱县委、县政府负责人当场表态:“要按照检察建议书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解,落实专人,限时完成整改任务。

  市检察院在送达现场向石柱县进行了释法说理: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是法律监督的应有职责。该案影响大,中央、市委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最高检挂牌督办。发出检察建议书,是落实最高检督办要求、履行保护生态环境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同时,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目的不是把行政机关推上被告席,而主要是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当日下午,市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还来到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实地调查湿地被破坏情况,就下一步整改工作与当地负责人交换意见,并提出具体要求。(记者陈波)

编辑: 陶玉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