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男向母亲要钱被拒 放火报复

05.07.2015  12:49
【摘要】 日前,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对徐飞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飞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徐飞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重庆商报讯吸毒耗光积蓄后,北碚男子徐飞向母亲要钱被拒,放火烧毁了母亲房屋。日前,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对徐飞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2013年9月,徐飞曾因犯盗窃罪被北碚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4年2月14日刑满释放。后徐飞回到北碚区,在母亲与姨妈共有的北碚区鱼塘湾的房屋内居住。在此期间,徐飞染上毒瘾,其多次找到母亲要钱购买毒品吸食,其母无力负担,予以拒绝。在发生数次争吵后,徐飞心生不快遂放火报复。经北碚区公安消防支队认定:火灾共计造成直接财产损失95654.4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飞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徐飞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

    商报记者 余常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