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俐莎法制教育工作室”成长记

10.08.2015  13:03
  近年来,南岸法院坚持把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延伸职能,搭建起良好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宣传平台,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4年,该院获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称号,该院周俐莎法官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辅导员”。

整合资源,健全工作机制

  为了营造遵纪守法、和谐向上的法治校园环境,南岸法院、南岸区教委共建“周俐莎法制教育工作室”,该工作室以“法治校园环境”为核心,主要从在校学生抓起,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从而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防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该工作室从南岸法院、南岸区各中小大学组建了一支法律专业知识功底好、审判经验实践丰富、德育素质较高的青少年普法教育队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资源优势、人才优势。

  2015年4月23日,“周俐莎法制教育工作室”正式启动,由南岸区政府副区长莫裕全授牌,南岸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子伟颁发聘书。南岸法院周俐莎法官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法官的审判台与学校讲台有机结合,整合审判资源与教育资源,将充分发挥工作室的运行功能,将面向学生、家长、教师、教育管理者四大群体,采取“大课堂、大报告、小课堂、小主题”的形式,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宣传教育短片、法律法规讲解、节假日前讲座、模拟法庭表演、庭审观摩活动、法律手册赠送、网络课堂、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子伟表示该工作室将围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结合南岸法院审判典型案例,以丰富多样、生动灵活的方式,让青少年近距离接触和感受法律文化,通过不断教育、灌输、逐步形成遵纪守法、恪守规范的行为习惯,增强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南岸法院、南岸区教委共同协商签订《法治校园共建工作备忘录》,制定《“周俐莎法制教育工作室”2015年度工作计划》、《联席会议制度》。

精心策划,传递司法关爱

  每年中小学开学之初,周俐莎法官奔波于南岸区各中小学,常常以鲜活的案例,生动的语言,为中小学生带来“开学法治第一课”。周俐莎法官送法进校园已有20余年,被广大学生、家长称为“周妈妈”。

   2015年4月3日,“周俐莎法制工作室”的工作人员来到长江中学开展法制教育讲座,以深入浅出,由点带面,从剖析青少年法制教育个案入手,结合青少年心理特点,为长江中学1000余名学生及学生家长讲解未成年人常见、高发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该工作室工作人员深厚的法律功底、爱岗敬业的精神、受到了老师、家长和学生的一致好评。

  如在“六·一”儿童节前夕,南岸法院、南岸教委、工作室等相关工作人员走进弹子石小学CBD校区,为学生送去《南岸法院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1550册、《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漫画书》50本、《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明信片》2000张,现场讲解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南岸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负责人冉烽以《漫话“底线与梦想”》为题目,从未成年人实现梦想必须坚守做人底线开始,向在场的同学们讲述了未成年人为实现梦想触犯法律的三个典型案例,希望同学们记住三句话:一是不是你的不要,是你的依法要;二是别人的生命健康权你无权伤害;三是不该做的绝对不做。随后,针对在场同学们就自己的困惑、想法、法律知识等问题和法制工作室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互动、提问、解答、交流。

  “听了法官叔叔的讲解,我感觉梦想的底线就是我们做人的底线,就是要学法、守法、用法,做一个正直的人。”五年级同学徐婧怡说,“这是六一儿童节前,我们收到的最好的礼物啦!”同是五年级的罗彬媛说。

  又如在“六·二六”禁毒宣传日来临之际,该工作室以真实案例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毒案件,组织辖区珊瑚中学的初中学生来法院旁听庭审。周俐莎法官首先对该起贩毒案件的主要案情、庭审程序、诉辩意见进行了简要的提示,并对犯罪的概念、刑事责任年龄、刑罚的具体运用、当前青少年涉毒案件的态势和成因等作了简要的介绍。主审法官许桂永围绕定罪、量刑,组织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争议焦点进行庭审调查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逻辑严密、条理得当,威严有序又不失紧凑,不仅令学生们佩服不已,更令原本不认罪的被告人认罪服法。庭审后,周俐莎法官还进行了释法析理、庭后答疑,带领学生们参观了羁押室。通过学生们与庭审的“零距离”接触,感知法律的威严和震慑力,增强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目前,该工作室先后与南岸区内15所中、小学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通过开设心理咨询师辅导、青少年模拟法庭、观摩庭审现场、赠送法制手册、电子宣传图片、送法进校园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有效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自工作室成立以来,共开展青少年法制讲座18次,受益师生50000余人,组织学生100余名旁听庭审5次,开展庭审进校园3次。

  南岸法院、南岸区教委领导一致认为,工作室活动是“有思想、有亮点、有创新、有成效、有回报”,增强多媒体的运用,增加画面感,讲演结合,将现实中接触的案例及时收集汇总,积累素材,精心创作,以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讲。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逐步推进。将“庭审进校园”等活动正常推进,并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二是要巩固提高,注重资料保留、重视宣传报道,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结合。

创新教育 护航花季人生

  “周俐莎法制教育工作室”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途径和形式。2015年7月14日上午,市未管所与工作室就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签订了《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南岸区“周俐莎法制教育工作室”法制教育合作协议书》。

  该协议书是在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南岸区教委、南岸区法院党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提升青少年法制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明确约定了市未管所与工作室的功能、特性、合作宗旨及意义、双方应履行的责任。通过市未管所与工作室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平台,充分发挥未管所“重庆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全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基地”作用,由工作室面向“青少年在校学生、教职员工、学生家长、教育管理者”四大群体,以未成年罪犯这个特殊群体的改造生活场所为教育资源,最大化挖掘和拓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的社会效益,促进中、小学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进一步将青少年法制教育落到实处。

  “工作室将协助市未管所对服刑少年犯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通过集体座谈、个别谈心、书信交流等多种方式,对南岸法院判处的未成年服刑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回访帮教;负责统筹南岸区在校中学生到市未管所接受法制教育,了解未成年犯生活改造情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制观念。”周俐莎表示。工作室一行进入监区参观了新犯训练场所、服刑人员生活场所和劳动场所,观看了由未成年管教所育新艺术团、聋哑艺术团准备的专场演出节目。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