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周俐莎聘为“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

26.11.2016  00:04
  近日,南岸法院周俐莎同志被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聘为“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

  1961年出生的周俐莎法官,从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长达17年,开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新模式,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出“六个率先”即推出“社区矫治”、“暂缓判决”、“圆桌审判”、“未成年犯判后会见近亲属制度”、“心理干预”、发出首份“禁止令”。2014年,因工作岗位调整到审监庭,周俐莎热心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创新普法教育举措,丰富普法教育内容。2015年,担任南岸教委、南岸法院联合组建的“周俐莎法制教育工作室”负责人,组建“法制宣传志愿者”30名,针对辖区内大中小学校的师生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教育活动、“青少年模拟法庭”、南岸区法治优质课比赛。周俐莎同志先后深入到学校、社区调研,紧密联系当前青少年的实际生活和学习,精心准备宣讲材料,针对青少年年龄层次不同有针对性地宣讲《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针对校园安全、校园伤害、校园犯罪等法律问题,为教师宣讲《教师法》、《教师的职业风险及防范》等,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