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四年不还钱 唯一的房子还住着老人 这怎么执行?
重庆政法微信公众号消息,“感谢你们替我追回了22万元借款,解决了困扰我们全家人这些年的烦恼和当前面临的困境... ...”近日,申请执行人王丽来到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送上一面印有“四年老案执行难,检察监督解民忧”的锦旗,并向该院检察三部检察官黄灿鑫鞠躬致谢。
不久,黄灿鑫又接到被执行人李玉的父亲的电话。“黄检察官,今天我们搬新家了。房屋拍卖款抵扣执行款后,法院把余下的近10万元钱都给我们了,还帮我们租了房,够付10年房租啦!这下我们老俩口不用担心了,谢谢你!”
到底是一起什么样的案子,让双方当事人都打电话感谢检察官?这背后的故事,还得从六年前的一桩借款纠纷说起。
2014年12月,做生意急需资金的李玉、罗明夫妻与王丽达成借款和保证协议,约定借款22万元,为期一年,并提供相关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到期后,王丽多次催收,李玉夫妻仍未归还。无奈之下,王丽于2016年5月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李玉、罗明夫妻偿还借款22万元及利息,王丽享有李玉名下房屋的优先受偿权。
可判决判下来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从2016年6月至2017年10月,王丽先后三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均因李玉夫妻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不得不终结执行。2019年11月,王丽又到法院申请执行,但执行恢复后仍没有实质性进展。2020年,受疫情影响,王丽做生意周转急需用钱,一家生活陷入窘境。
“检察官,我这拖了四年的借款能不能拿回来?”2020年5月15日,听说检察院可以对民事执行案件进行监督,王丽就来到綦江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受案后,黄灿鑫马不停蹄地开展起案件调查工作,通过调阅法院执行卷宗,与法院办案人员交流,终于找到了“执行难”的症结所在。原来,李玉、罗明夫妻俩现在下落不明,李玉父母一直居住在该房屋。两位老人年事已高,不能经受刺激,更不能强制二人搬离。目前,李玉父母对这唯一住房纳入执行很排斥,甚至拒绝和法院工作人员沟通,使得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
“有没有其他办法,既能让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又使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呢?”黄灿鑫说,他希望能找到破解之法。此后,经过多次和法院执行法官商议,检法两方终于确定了可操作的计划:李玉夫妻那套抵押住房,市场售价30万元左右,拍卖后足以偿付王丽的执行款,剩下的钱还可以为老人租一套房安度晚年。
2020年6月,为了妥善解决问题,黄灿鑫决定上门走一趟。得知检察官来意后,老俩口眼含泪花地道出了自己的难处。“法院给我们讲过我女儿李玉欠钱的事情,但我俩年纪大了,没得劳动能力,也无其他子女赡养,只有这个房子居住了。”“当时,我女儿创业、买房我们也是用养老钱在支持,实在没有能力再买一处房子居住啊!”
“老人家,我们明白你们的苦衷。考虑到你们年纪大,等房屋拍卖后,我们会有相应的措施来保障两位有稳定的住所......”面对老俩口的担忧,黄灿鑫耐心地释法说理,并将拟为租房的计划和盘托出,老人们的情绪逐渐缓解了,可依然顾虑重重。之后,黄灿鑫又和同事多次上门走访沟通后,老俩口终于松了口,同意等房屋拍卖后就搬离。随后,法院立即启动对该房屋的司法评估拍卖程序,该套房屋被他人以32万余元买走。
一个月后,王丽收到了22万执行款,李玉父母也搬进了长租房。双方都向检察官、法官表示感谢。
“案子办完了,心里的石头也终于落地了。” 黄灿鑫感慨地说,民事执行监督工作虽然不好做,但所办理的每起案件,都会影响当事人的权利、生活甚至人生。检察官既要准确适用法律,又要实实在在为老百姓解决问题,让他们从每一次与司法机关打交道的过程中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原标题:老赖四年不还钱,唯一的房子还住着老人,这怎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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