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无法送达的公告
15.04.2015 18:30
本文来源: 工商局
近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国家工商总局的委托,组织开展了2014—2015年冬春季农村市场重点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并已向被抽检商品标称的生产企业邮寄出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送达书》。但有商品标称的生产者因地址查无邮件退回,不能将抽检结果邮寄送达商品标称的生产企业。请以下生产企业自本公告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及时联系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消保处获取抽检结果。逾期未联系的,视为对抽检结果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3—63843309、63841202。
附件:不能邮寄送达抽检结果的生产企业名单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4月14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5.04.2015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