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中小学校医由卫计委统一派驻
重庆商报-上游财经特派记者 李析力 北京报道
孩子在学校的健康最让家长忧心,特别是有个感冒发烧或是磕碰摔伤,校医此时就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国中小学校医配备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师生健康成长需求。全国人大代表、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建议,校医应由区县一级卫计委统一、足额派驻中小学校。
现状: 校医配备差异化显著
“建立一支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校医及保健教师队伍,是保证学校卫生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刘希娅说,国家明文规定,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应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然而,这个标准并没有达到。”
同时,校医配备的区域差异化显著。据调查显示,专职校医配备率东部为24.95%,中部4.22%,西部3.83%;从城乡来看,城市46.54%,农村3.90%;学校类型看,普通小学3.32%,普通初中21.29%,普通高中75.76%,其他类型学校40.32%。
刘希娅说,校医既要承担外伤处置与日常师生健康问题,又要负责学生的健康教育,监督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学生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学生青春期卫生指导等工作,本身工作量较重。而现实情况是,有的校医还要兼职做学生保险、工会、会计、行政等工作,繁杂的工作量,导致一些卫生保健工作无法落到实处。
建议:
校医由卫计委统一派驻
刘希娅建议,将现有的各中小学校医编制收回各区县一级卫生机构,集中培训、考核,再根据学校情况按比例足额派送到各中小学。校医的工资待遇由区县一级财政部门根据学校和卫生部门的联合考核情况统一拨付。
为了提高校医专业素质,应当明确校医工作职责,专人专用,并利用寒暑假时间,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医集中培训。
此外,还应明确校医为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医护人员享有同样的职称评定和晋级资格,由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职称评定工作,以此解决校医发展空间小、不稳定、动力低的瓶颈问题。
来源:(《重庆商报》 2017年03月13日第0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