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四个有力”切实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08.09.2015  13:50

一是领导重视有力。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就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整治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环保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措施,按照要求及时整改,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二是问题整改有力。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策”要求,对排查出的10项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突出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并落实专人跟踪督促,已完成整治9项,1项正积极推进。

三是执法监管有力。领导带队,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医疗单位、汽车4S店等环境风险隐患大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单位6家;同时,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工作谈心对话活动,强化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四是督查考核有力。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纳入全区环保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比重、细化考核要求、加强日常考核,“以考促治”,确保环境安全抓在手上、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