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中法院注重青年人才培养效果良好
25.11.2015 19:55
本文来源: 法院
该院一方面注重导师选任和管理,建立导师业绩档案,对导师进行动态管理,考核不称职的取消导师资格。另一方面注重因材施教、教学相长。确定师徒关系时以导师与学员双向选择为主、组织调节为辅,培养方式以学为主、以导为辅,并细化了导师的教学任务和学员的学习任务。2014年该院导师开展集中授课10次,学员开展“好读书读好书”交流座谈会3次。此外,该院还注重建立导师和学员激励机制,规定导师履职享受导师津贴,按结业学员每人2400元标准一次性支付。实行青年法官学员学习补贴制,由青年法官导师工作委员办公室统一购买学习资料。新进人员经培养考核不合格的延期转正,对初任法官经培养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晋升为审判员。每批次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学员各3名并给予一定奖励。 来源:市四中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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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2015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