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法院构建四大机制加强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12.08.2015  13:13

 

今年以来,荣昌法院针对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构建司法技术辅助四大机制,助推审判质效提升。 

 

一是内部管控,建立积案清理制度。 由院司法技术辅助办公室统一负责全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按照全市法院“四清”活动统一部署,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工作方案、定督办领导,对梳理的鉴定案件进行逐案审查、集中清理、限期办结,提高效率。共集中清理1年以上积案5件,全部办完。 

 

二是外部监管,确保规范有序。 建立考核档案,对鉴定机构工作过程全程监督。并对鉴定结论严格审查,确保作出的结论与委托的内容、范围相符。严肃整治拒收案件、无故超期、监定结论不明确、收费过高等问题,视其情节分别对相应中介机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退费、停止委托、不予年审等相应处罚。对不符合资质、问题较多、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坚决不予委托。 

 

三是公开流程,实现透明公信。 建立对外委托和鉴定流程信息化管理制度。将司法鉴定、拍卖机构名册、信息及对外委托案件全部纳入电子信息化管理,并通过书面告知、短信通知、和网站查询等方式予以公开,方便了当事人查阅了解办理进程。

 

四是延伸职能,引入庭外调解。 针对“久鉴不决”、故意拖延时间,利用鉴定进行规避的案件,延伸服务职能,主动介入。引入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做好调解工作,尽力帮助审判法官,调处矛盾,化解纠纷,力促尽快结案。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专业能力,对专业性司法鉴定问题进行审查、解答,从鉴定风险及不利后果等方面多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既缩短了办案周期,又节省了鉴定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共借助庭外调解力量解决11件,赢得当事人好评。

 

来源:荣昌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