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四字”法着力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4.10.2015  18:21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垫江县积极探索“四字”工作法着力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交通管理部门联合乡镇(街道)利用赶集日,针对集市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等特点,组织工作人员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单、悬挂交通安全标语、利用流动宣传车滚动播放交通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全面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设立安全劝导站,形成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县财政投入400多万元在全县300个行政村设立了交通安全劝导站,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针对不戴头盔、违规搭人、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劝导员及时制止并进行劝导,防范交通事故发生。

三是“”:全面拉网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该县交通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县、乡、村道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交通标志缺失、事故多发易发点、危险路段等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安装减速带、设立警示标志,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严格考核督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交通部门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村(居)委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并纳入年终考核,实行年底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与交通安全工作挂钩,督促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