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交委“四措施”加强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28.04.2016 18:27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县交委在洪安镇组织召开汛期安全工作及船员安全知识培训会,认真传达了市港行局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当前防汛安全工作,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与船主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头。
二是严格安全检查。要求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禁船舶超载,发现船舶超载的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对船舶救生设施及船体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船舶运行安全。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属地乡镇密切关注水情变化,县气象、水利等部门及时公布天气变化和河道安全状况,强化信息与享,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汛期高峰,及时将水情通知到船主。
四是强化应急管理。从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安全检查、现场监管、人员24小时值班、应急处理等方面,切实做好应急防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全力维护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8.04.2016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