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出台“四项建设”三年规划 谋划科学发展新篇章
06.07.2015 17:44
本文来源: 消防网
《规划》共分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工作要求三个大方面,总体思路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规划》提出,要紧紧围绕“四项建设”主要内容,坚持以基础信息化为支撑,以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为重心,以队伍正规化为保证,不断提升信息应用、灭火救援、依法监管、部队管理能力,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和部队安全稳定,全面推动重庆消防事业可持续发展,为“十二五”消防工作任务圆满收官、“十三五”消防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明确奋斗目标,拉开新一轮发展帷幕。《规划》结合总队实际,提出通过三年建设,基本实现消防法治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基层基础更加牢固、防控体系不断健全、履职能力有效增强,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迈出新步伐、再上新台阶。包括6项具体目标,即:火灾形势和部队管理保持稳定、法治消防建设更加完善、消防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灭火救援能力明显增强、消防基层基础有效夯实、部队正规化水平再上台阶。
科学谋划任务,指引新一轮发展方向。《规划》共分4大方面28个子目标,基本涵盖了未来三年我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主要工作,既是对“十二五”消防工作规划的丰富和发展,也是对“十三五”的承接和推动,体现了与时俱进、承上启下、创新发展的特点。在基础信息化建设任务设置上,突出信息化“采、建、用”环节,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引领部队建设,依靠科技创新带动事业发展。在警务实战化建设任务设置上,始终聚焦“能打仗、打胜仗”目标,以实战需求为导向,加快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不断提高社会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水平,确保部队攻坚克难能力稳步增强。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任务设置上,坚持依法治火,狠抓消防立法、执法、守法,力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在队伍正规化建设任务设置上,进一步优化基层基础建设,强化部队管理教育,加强战斗精神培育,力求全面提高部队整体建设水平。
务实设定指标,在传承发扬中科学发展。《规划》始终坚持科学合理、利于操作的原则,在消防力量、基础建设、车辆装备、人才队伍等指标设定上,紧扣部消防局、市公安局任务要求,广泛征求各部门、处室意见,确保《规划》更加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如: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提出了修订出台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市政消火栓管理等办法,开展《重庆市消防条例》、《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重庆市农村防火规定》等立法调研。在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方面,提出“2015年全市100%的全国重点镇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2017年符合条件的建制镇全部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在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方面,提出“合理控制消防指挥中心、训练基地、消防队站等建设规模,基本建成国家(重庆)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启动三峡库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项目建设”,用详实具体的指标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细化工作要求,着力让规划蓝图变为现实。《规划》更加注重责任落实、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的基础上,要求各基层单位出台规划实施细则,逐级签订责任状,将“四项建设”三年规划与市政府“十二五”消防工作任务、总队《三年规划》落实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动,做到阶段目标、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具体措施、责任主体明确,确保实现“每年有进步、三年大提升”。
蓝图已经绘制,关键在于落实。“四项建设”三年规划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基础性的工程,需要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推进,需要全市消防官兵的共同努力、辛勤付出。总队《“四项建设”三年规划》的出台,必将为消防事业带来新一轮机遇、带动新一轮发展,必将开辟重庆消防更加美好的明天。
本文来源: 消防网
06.07.2015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