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出台“四项建设”三年规划 谋划科学发展新篇章

06.07.2015  17:44
   本网讯 四项建设”是公安部党委着眼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事业发展的基本遵循。总队党委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决策要求,于去年11月正式启动总队“四项建设”三年规划编制工作,经认真研究、反复讨论,通过总队党委常委会议审议,于近日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四项建设”三年规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未来3年重庆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发展指明了新方向,勾画了新蓝图,谋划了科学发展新篇章。
  《规划》共分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工作要求三个大方面,总体思路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规划》提出,要紧紧围绕“四项建设”主要内容,坚持以基础信息化为支撑,以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为重心,以队伍正规化为保证,不断提升信息应用、灭火救援、依法监管、部队管理能力,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和部队安全稳定,全面推动重庆消防事业可持续发展,为“十二五”消防工作任务圆满收官、“十三五”消防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明确奋斗目标,拉开新一轮发展帷幕。《规划》结合总队实际,提出通过三年建设,基本实现消防法治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基层基础更加牢固、防控体系不断健全、履职能力有效增强,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迈出新步伐、再上新台阶。包括6项具体目标,即:火灾形势和部队管理保持稳定、法治消防建设更加完善、消防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灭火救援能力明显增强、消防基层基础有效夯实、部队正规化水平再上台阶。
  科学谋划任务,指引新一轮发展方向。《规划》共分4大方面28个子目标,基本涵盖了未来三年我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主要工作,既是对“十二五”消防工作规划的丰富和发展,也是对“十三五”的承接和推动,体现了与时俱进、承上启下、创新发展的特点。在基础信息化建设任务设置上,突出信息化“采、建、用”环节,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引领部队建设,依靠科技创新带动事业发展。在警务实战化建设任务设置上,始终聚焦“能打仗、打胜仗”目标,以实战需求为导向,加快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不断提高社会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水平,确保部队攻坚克难能力稳步增强。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任务设置上,坚持依法治火,狠抓消防立法、执法、守法,力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在队伍正规化建设任务设置上,进一步优化基层基础建设,强化部队管理教育,加强战斗精神培育,力求全面提高部队整体建设水平。
  务实设定指标,在传承发扬中科学发展。《规划》始终坚持科学合理、利于操作的原则,在消防力量、基础建设、车辆装备、人才队伍等指标设定上,紧扣部消防局、市公安局任务要求,广泛征求各部门、处室意见,确保《规划》更加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如: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提出了修订出台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市政消火栓管理等办法,开展《重庆市消防条例》、《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重庆市农村防火规定》等立法调研。在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方面,提出“2015年全市100%的全国重点镇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2017年符合条件的建制镇全部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在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方面,提出“合理控制消防指挥中心、训练基地、消防队站等建设规模,基本建成国家(重庆)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启动三峡库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项目建设”,用详实具体的指标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细化工作要求,着力让规划蓝图变为现实。《规划》更加注重责任落实、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的基础上,要求各基层单位出台规划实施细则,逐级签订责任状,将“四项建设”三年规划与市政府“十二五”消防工作任务、总队《三年规划》落实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动,做到阶段目标、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具体措施、责任主体明确,确保实现“每年有进步、三年大提升”。
  蓝图已经绘制,关键在于落实。“四项建设”三年规划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基础性的工程,需要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推进,需要全市消防官兵的共同努力、辛勤付出。总队《“四项建设”三年规划》的出台,必将为消防事业带来新一轮机遇、带动新一轮发展,必将开辟重庆消防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