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司法局四项措施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和执业纪律

25.02.2016  16:30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和执业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丰都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提升律师的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县律师事业健康发展,近期,丰都县司法局通过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着力提高律师服务能力。

  一是建立年度审卷制度。该局要求每位律师每年提交民事、刑事案卷各两卷,由分管局长、管理科科长联合审卷,从委托合同的签订、收费、授权委托书、证据的收集,到代理词、辩护词等方面进行审查,然后召开评议会,进行评判。

  二是加强律师自律管理制度。强化律师事务所、律师自律性管理,使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自觉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做到诚信执业,主动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不调词架讼,不包打官司,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三是落实年检考核制度。该局制定了《丰都县律师考核管理办法》,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实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内容包括收案登记、收费公示、服务质量、规章制度的落实等方面,年底严格考核,建立考核、诚信、投诉档案,将其作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检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规范律师执业信息公示制度。该局要求律师事务所全面推行信息公示制度,各律所要及时将案件名称、收费标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当事人应该知晓的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公示,置于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