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

09.04.2015  11:55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