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2016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意见反馈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会

13.01.2017  19:32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定对江西等7个省(直辖市)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的函》(国教督办函〔2016〕78号)的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于12月25日至30日,组织国家督导专家组对重庆市申报的万州区、黔江区、江津区、永川区、綦江区、铜梁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垫江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等11个区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进行了实地督导。国家督导组共随机抽查11个区县的学校102所,其中小学55所,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各11所,小学教学点14个。督导过程中,专家组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44场;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9255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为深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要求和市政府的安排,12月30日上午,召开了重庆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意见反馈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会。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巡视员胡延品;督导专家组组长,国家督学、九三学社中央教育文化委员会副主任刘坚等14名专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余果,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张明树,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赵为粮和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我市接受国家督导认定的11个区(县)政府的主要领导,40个区(县)政府分管区(县)长、教委主任和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负责人,市教委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中央、市级有关新闻媒体新闻记者共220人参加会议。

国家督导专家组认为,重庆市11个区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评估认定标准。

国家督导专家组指出,重庆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以下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是突出四个强化,政府履职尽责。 重庆市强化战略定位、组织领导、部门协调、考核监督,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面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二是突出标准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重庆市严格对照重庆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兜底线、补短板,大力实施“全面改薄”、项目建设、功能室建设、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三是突出均衡配置,加强师资建设。 重庆市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充实教师队伍,开展教师交流,完善培训机制,提升教师待遇,努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四是突出资源共享,创新办学模式。 重庆市深入实施农村中小学“对口帮扶”“领雁工程”“校校牵手”等项目捆绑发展,试行委托管理、探索集团化办学、寻求智力扶持等办学模式,实现薄弱学校结对发展“全覆盖”。 五是突出特色发展,促进内涵提升。 重庆市积极开展课程改革,注重将地域文化、民族文化与学校办学特色有机整合,促进学校内涵提升。 六是突出公平惠民,办好民生实事。 重庆市不断完善各类特殊群体就学政策,强化各项措施,关注随迁子女、弱势群体、贫困学生和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益,坚持入学机会公平,确保人人享有均等入学的机会。

市政府副市长吴刚在讲话中强调,市级有关部门和被督导区县政府对国家督导专家组提出的督导意见,要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强化整改、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推进落实。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是要 深化认识,增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 从讲政治的高度,以战略的思维,全局的视野,攻坚的气魄,深化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认识,增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要 正视困难,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 已通过 国家督导认定的区县,要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奋力推进优质均衡和教育现代化。 未通过 国家督导认定的区县,要坚定信心,力排万难,确保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任务。 三是要 强化措施,切实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工作。 进一步依法落实政府责任,进一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惠民,进一步落实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进一步依法强化教育督导,深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强化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

截至目前,全市已通过国家督导认定的区县达到26个,完成率达65%,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走在了西部地区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