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律
不少媒体近日转载了新华社的刊文《你的信用卡个人信息“只花5毛钱就能在网上买到”?》,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对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专访时回应,我国将加快研究制订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加大对非法收集、泄露、出售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
解决方案 立法立规建标准
“当前,网络个人信息泄漏现象十分严重。”国家网信办网络安全局副局长杨春燕指出,特别是银行卡敏感信息泄漏现象屡次发生,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对此,国家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据介绍,我国政府正从立法、立规及建标准、建技术保护手段等多方面,促进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杨春燕表示,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将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的研究制定,加快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重点将加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加大对非法收集、泄露、出售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
维权途径 3种方式可挽回损失
据调查,商业银行成为信息泄漏的源头之一。但种种例外条款、免责规定,往往让消费者问责无门。对此,国家网信办提示,个人信息遭泄漏后,公民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维权:
1.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遭遇信息泄漏的个人有权立即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2.个人还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国家网信办所属的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将专职接受和处置社会公众对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杨春燕说。举报热线为“12377”,网址为www.12377.cn。
3.消费者还可依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通过法律手段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追问> 企业岂能不作为?
杨春燕表示,国家网信办成立以来,已于2014年推出了“微信十条”新规,明确规定了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例如,QQ、微信等运营商必须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举报的违法和不良信息。但记者在QQ群、微信及部分电子商务平台检索发现,不少个人信息“黑市”依然存在。仅在QQ群使用查找功能,搜索“银行卡信息”关键词,参与人数超过30人、交易较活跃的群至少有120个。
律师刘春泉认为,用户信息泄露涉及多个违法主体,作为源头的银行到作为传播渠道的互联网平台,以及信息的传播者和使用者均有责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建议,当居民遭遇垃圾短信或骚扰电话后,可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允许个人隐私信息免费交易、贩卖的网站,也通过非法信息市场获得了流量和盈利,也应当被处罚。”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