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朋友圈做中间微商赚差价?近万元“货款”先被人家“赚”了
不要轻易相信“天上会有免费的馅饼”掉在你身上,究竟是馅饼还是铁饼,不要被砸的头破血流才后悔莫及。
不久前,北碚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系列网络诈骗案,而受害者就多是看到可以用所谓的“中间商”身份赚取差价吃上免费馅饼,才上当受骗的。
去年10月,北碚警方接到市民张某报案,称其在做微商时有一昵称为“无我”、卖蜂蜜的网友加微信。对方告诉张某,大家都是做微商的,互加微信可以更好地推销产品。
后来,张某便在朋友圈中发布了关于蜂蜜购买的动态。不久后,另有网友主动联系张某,称想在她这儿买蜂蜜。张某便跟网友“无我”联系,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先行支付货款3000元,后再次通过网络向对方转账6450元,数日后仍不见对方发货,这才意识到被骗,随后向警方报警。
接到报警后,北碚警方通过对线索仔细梳理和深入研判,最终锁定了以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随后,北碚警方分别奔赴江西南昌、重庆九龙坡展开收网行动,将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经审查,以何某为首的诈骗团伙,自2019年6月以来分别冒充买卖蜂蜜的商家,通过发布虚假朋友圈、虚假转账付款记录、寄空包快递、虚构蜂场生产蜂蜜、推送在网上盗取的生产蜂蜜照片视频、盗取他人营业执照照片、发小红包作为提成奖励等诱导方式,骗取对方信任,让对方以为可以从中获得一定的经济提成,诱导其出钱为买卖蜂蜜垫货款。在骗取钱财之后,嫌疑人再以买蜂蜜的公司不愿支付货款、厂家的蜂蜜封瓶发货有困难等虚假事实进行拖延,从而逃避追问,并将对方垫付的货款占为己有。
据犯罪嫌疑人何某供述,他们先后作案17起,涉案金额接近10万元。目前,何某等7人因涉嫌诈骗被北碚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支招如何防范:
1、微信购物,遇到要求先垫付货款的微商,要提高警惕,能不购买尽量不购买。因为在微信朋友圈中,大部分交易属于个人行为,一旦出现问题,受害人很难通过消费者权益法来维权。由于微信购物缺乏第三方交易平台监管,先付款后收货,很可能造成交易损失,货款难以追回。
2、不轻信朋友圈的广告,尤其对各种优惠活动或低价商品需保持警惕!
3、发现自己被诈骗后,立即报警,且注意保留各种聊天记录以及转账记录!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