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报催报公告
04.11.2016 03:07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报。经核查,现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翰林科技有限公司等56户企业,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请上述企业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补报。详情咨询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监管科,联系电话:023-73332878
特此公告
附件: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两年及以上未年报企业名单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0月31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4.11.2016 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