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通公众在这些场所无需戴口罩 建议随身备好口罩
根据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和全面复工复产复学复课情况,国家在前期3月18印发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基础上进行了修订调整,只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仍参照原版指引实施。
6月17日,市疾控中心消毒与媒介生物控制所副所长刘南介绍,重庆属于低风险地区,普通公众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保持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佩戴口罩,有的场所建议随身备好口罩,在封闭、人群密集及近距离接触时佩戴。针对普通公众和特定场所人员提到的口罩都是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无需更高等级的防护口罩。具体分四类人群来讲:
普通公众——
居家、骑车、自驾车时无需戴口罩;去户外、公园及其他公共场所(如超市、商场、餐厅等)时,建议随身备好口罩,需要时佩戴;去影剧院、网吧等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或乘坐电梯、公共交通工具戴口罩。
特定场所人员——
办公场所、会议室及厂房车间人员,确保通风、保持距离无需戴口罩。
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如商店、餐馆、公共交通工具、单位社区进出口等场所工作服务人员需要戴口罩。
校园内,值守、清洁、食堂等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其中托幼机构幼儿不建议戴口罩,教师要戴;中小学校、大中院校教职员工和学生随身备口罩,在校园内无需戴口罩。
医院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要求戴口罩。
养老院、监狱等特定机构人员无需戴口罩,外来人员、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要戴。
重点人员——
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以及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要求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的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居家隔离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独处时可不戴。
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戴口罩。3岁以下婴幼儿,不戴口罩。
职业暴露人员——
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为隔离人员提供服务的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普通门诊、急诊、病房等医务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新冠肺炎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患者人员戴医用防护口罩。
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对新冠肺炎患者进行气管切开、插管等易产生气溶胶、近距离高危操作的工作人员戴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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