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巴渝地名文化内涵

14.07.2017  09:32
    一是保护地名文化遗产。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风貌区以及旧城改造区等重要区域开展地名文化资源调查,建设历史文化地名信息资源库。建立市、区县两级保护名录,将保护地名文化遗产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名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筹建地名文化研究中心(所)、地名文化博物馆。开展“千年古城、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村”等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认定和申报工作。
        二是科学编制地名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地名规划总要求,研究制定地名规划导则,编制旧城改造区、新城建设区专项地名规划,构建具有地域特色、兼顾城市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地名景观,尽力保护老地名资源。
        三是严格规范新生地名。整治不规范地名,完善地名专名与通名使用规范,审慎稳妥开展地名命名更名,加强新生地名命名指导和管理,优先使用反映当地历史、文化、地理、环境的地名。推广标准地名使用,加强监督检查。
        四是构筑地名文化载体。鼓励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专家学者深入开展地名文化保护与利用理论研究;编纂《重庆市标准地名大全》《重庆市标准政区地名大典》《重庆市标准地名图》及巴渝地名文化丛书等;打造系列地名文化产品,建设地名文化保护标志、地名文化墙(碑、雕塑),拍摄地名影视作品,建设地名网站、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平台,推广APP导航、电子触摸屏等地名信息公共服务。
        五是营造地名文化保护氛围。开展地名文化展览、知识竞赛、视频征集、“巴渝美丽地名”评选等活动;各级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等,宣传地名文化;举办西部十省市地名边界文化论坛,展示巴渝地名文化丰富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