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牢牢坚持为民宗旨不断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28.03.2016 16:35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建立预约立案制度,开展上门立案、远程立案、网上立案等便民立案工作120余件次,为老人、残疾人、孕妇等当事人提供便捷的立案服务,减轻当事人奔波之苦。加强诉讼风险告知,主动释明败诉或滥用诉权的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依法提出合理诉求。建立当事人、证人出庭保证书制度,坚决防范虚假陈述、作伪证,确保庭审在保护诉权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为69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指定律师,发放司法救助金80.05万元,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68.97万元,让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二是妥善办理涉民生案件。审结产品责任、产品质量纠纷等案件18件,审结宅基地使用、商品房买卖纠纷等案件1352件,审结交通运输、交通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720件,为群众“吃穿住行”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4件,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案件462件,保障农民生活和经营财产权益。加强劳动者权益司法保护,审结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140件,同比上升64.26%。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到位金额253万余元。
三是着力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坚持群众需求导向,推进诉讼服务大厅、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电子送达法律文书100余份,远程视频庭审22件次,远程视频接访8件次,让群众少跑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1062件,简易程序审结案件9597件,降低诉讼成本。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办结案件6185件,占结案数的38.83%。便民诉讼联络员协助法院工作2000余件次,深入学校、厂矿、村社等地开展巡回审判546次,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落实涉诉信访改革要求,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24件次,其中院长接访群众125人次,依法将信访当事人引入“信法”渠道。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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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2016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