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坚持五原则 优化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

06.12.2016  17:36

  一是全面覆盖,无缝对接。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全面覆盖辖区内的所有监管对象和环境监察的所有工作职责。建立环境监管的区域协调机制和内部协调机制,实现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单位与环保部门之间的无缝对接,以及环境监察业务板块的合作配合,切实推进环保监督管理职能下沉,确保履职到位。

  二是分级管理,强化联动。优化完善四级环境监管网格,一级网格由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二级网格由相关部门负责;三级网格由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负责;四级网格由村(社区)负责。各级网格责任机构分别负责本级网格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跨区域监管任务由相应网格协商共同完成。

  三是属地监管,明确职责。各级环境监管机构对划定网格内的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属地企业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将网格内的环境监察工作具体化,分别明确网格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三级责任主体,实行逐级负责制。

  四是动态监管,落实责任。对辖区内各类监管对象实行动态分级管理,在全面监管基础上突出重点,明确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环保管理机构的责任,开展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网格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保证环保动态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五是稳步推进,公众参与。根据全县网格划分情况,结合网格化达标建设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制机制,同时向社会公开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扩大乡镇(街道)、村(社区)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升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