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法院坚持做好三个环节保障司法公正
23.12.2015 16:57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坚持立案登记制度,保障立案环节的公正。坚持“立案为原则,不立案为例外”,减少不必要的实体审查,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的案件一律当场予以立案,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其补正材料、期限,充分方便群众立案,着力解决群众立案难问题,让人民群众在立案环节即感受到公平正义,截止今年11月,全院受理各类案件14594件,其中新收13492件,新收案件同比增长40.02%。
二是坚持办案主体责任制度,保障审判环节的公正。严格落实法官主体地位,建立法院内部非办案人员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制度,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明确界定案件质量责任,做到权责一致,责任到人,让人民群众在审判环节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坚持督查联络制度,保障事后监督环节的公正。公开院长邮箱接收来信来访信息,明确办公室为联络督查工作牵头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联络督查工作,及时接收来信来访信息,并报告相关领导,由分管院领导和责任部门办理落实,明确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为全面推动督查联络工作责任落实,还结合法院实际情况将督查联络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作为部门、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来源:涪陵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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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2015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