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司法局“三个坚持”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维稳职能

17.07.2015  14:20
    一是坚持以民为本。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性,做到应调尽调,建立医疗、交通、劳动人事争议调委会,探索建立物业、水上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探索招聘协管员等社会公益岗位人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构建专群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全县现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3033名。   

  二是坚持理念创新。在29个镇乡(街道),366个村(居)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33个专业调委会, 7个企业调委会,走出了一条符合该县实际的大调解格局新路子,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

  三是坚持注重调解技巧。学习运用“老马工作法”,并举办人民调解骨干培训、现场观摩点评等方式,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掌握调解的策略和技巧。上半年,全县调解5699起案件,调解成功5645起,成功率达到99%,切实维护了一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