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坚持“四个结合”做好学生法治教育工作

15.01.2016  21:09

 

一是坚持法治教育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通过老师结合教学内容特点或组织班级法治教育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政治课老师发挥“龙头”作用,系统讲授《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末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其他学科老师结合各学科教学,渗透普法教育;利用主题班会,通过师生讨论、辩论、知识问答、演讲等形式,摆事实、讲道理,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精神,增强了法制观念。

二是坚持法治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 学校定期组织学生观看反邪教、交通安全、禁毒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宣传教育图片展和法治教育宣传片,让学生认识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法律知识课外阅读和反邪教、交通安全、环境教育等征文评比,举行“珍惜生命、远离毒品”“校园拒绝邪教”等签名活动,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增强学生法律意识;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日举办专题黑板报、手抄报评比,丰富学生法律学习渠道,强化法律知识宣传。

三是坚持法治教育与社会职能部门相结合。 教育系统加强与公安、司法、环保、社区等部门的密切配合,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指导和帮助法治教育工作的开展。学校聘请当地公安、司法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邀请相关人员到校为学生作法治教育讲座,围绕学生切身利益,传授实用法律知识,教育学生主动学法、自觉守法、懂得用法;加强与社区的联系,积极争取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采取各种形式帮助,指导、管理好在校学生的课余活动,特别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坚持法治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 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制定《家校联系手册》,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通过家长会、家校联系本、电话、家访等形式,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和了解学生家庭教育情况,并有意识地渗透法治教育知识,使家长们意识到孩子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配合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并自觉放弃棍棒、打骂等不良教育方式,引导其运用法律知识和正确手段教育孩子,巩固和扩大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