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自治县坚持“四个结合” 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8.01.2015  21:00

为全面推动辖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为改善县域空气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更清新的空气,秀山自治县坚持“四个结合”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坚持大气污染防治与 “蓝天行动”相结合。以深化“蓝天行动”为基础,大力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燃煤小锅炉整治、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坚持大气污染防治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相结合。深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有效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三是坚持大气污染防治与环境监测相结合,充分利用监测数据对辖区空气环境质量状况进行分析、研判,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四是坚持大气污染防治与落实工业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相结合,切实规范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行为,增强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守法信用,建立规范的环境管理档案,提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实现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