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石坪桥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16.12.2015 17:49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严把“接收关”,保证矫正对象无缝衔接。严格调查评估程序,深入调查,对不宜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坚决出具不宜适用社区矫正的意见。在矫正对象报到后,立即与社区就矫正对象基本情况进行落实了解,力求尽早实现“四知”,实行基本情况落实制度。截至目前,辖区累计接收x名矫正对象,在册x名矫正对象。
二是严把“管理关”,保证矫正对象服管服教。逐个落实监管控制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工作,规定具体时间,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按时当面报到和电话报到,做到不失管、不失控。根据石坪桥地区的实际,司法所每月到各社区举办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劳动活动,最大限度保证学习和劳动效果。对确需外出的矫正对象,由矫正对象本人提出申请并附上证明材料,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
三是严把“帮扶关”,保证矫正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定期走访、谈话、汇报、教育等,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困难和需要,结合实际为社区矫正对象采取帮扶行动,实行感化教育,帮助他们重塑人生。
四是严把“解矫关”,保证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对于矫正期限届满的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的表现进行鉴定和解矫审批,开展解矫谈话教育,了解矫正对象解矫后的想法和打算,指明解矫后需注意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并告知安置和帮教工作的性质和内容,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正确认识安置帮教工作,为接受帮教做好准备。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6.12.2015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