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法院整合资源打造专业执行团队
29.08.2017 22:22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分组形成执行团队。执行局内部形成了大团队下的小团队模式,在区分案件类型和测算工作量的基础上,确定分组数量和各小组人数,形成了三类12个执行团队。设立普通执行组3个,快执组、涉民生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组(以下简称刑财执组)、执行转破产组(以下简称执转破组)各1个,财产查控组、行为执行组、评估拍卖组、综合管理组各1个,在现有形成小组不变基础上,每个小组选拔1名宣传员,形成1名中干+各小组宣传员的宣传组。
二是细化团队职责分工。团队内部采取“1+N+M”或“1+N”小组模式,由员额法官担任执行长,配以执行员、书记员若干人。“1+4+4”普通执行组由1名员额法官、4名执行员、4名书记员组成,负责疑难复杂、标的额较大、不易执行的案件。“1+4+4”快执组由1名员额法官、4名执行员、4名书记员组成,负责调解结案、标的较小、有自动履行意愿的案件。“1+1”涉民生组由1名员额法官、1名书记员组成,2017年1—7月执行案件200余件,司法救助5人,救助金额16万元。“1+2+2”刑财执组由1名员额法官、2名执行员、2名书记员组成,处理涉众型群体案件12件,涉及近4000名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涉案金额3亿余元。“1+1+1”执转破组由1名员额法官、1名执行员、1名书记员组成,推动7家公司进入破产评议程序。
三是辅助事务集约处理。财产查控组,主要负责财产线索的搜集与查证,可执行财产的控制,组织案件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行为执行组主要由司法警察组成,负责如腾空房产、查扣车辆等强制处置工作。评估拍卖组负责同承办法官、线下服务机构、网络平台沟通、衔接,推动评估、网络拍卖工作的开展。综合管理组主要负责执行流程监督管理、信访督办、裁决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及协调执行案件流转。宣传小组负责收集、整理、撰写、报送每个小组的信息。
四是繁简分流提高质效。借鉴审判程序中的简易、普通程序设置规则,构建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根据被执行人去向、财产下落、案情案由等具体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将案情简单、标的额较小,采用执前督促、失信威慑、拘留等措施就能执行到位的案件,交由快执组集中执行,做到简易案件“当查则查、当划则划,该付则付,该结就结”,确保申请人权利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实现。对在诉讼中已控制了被执行人财产,需要启动评估拍卖司法处置程序及多申请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需要制作分配方案等程序复杂、难度较大的案件交由普通组执行。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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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8.2017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