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重庆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监管行动 重点查处这些违法行为

27.08.2021  17:00

8月27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召开2021年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半年工作会议。上游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9月1日至11月30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在全市开展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据介绍,通过开展生活圾分类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排查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突出违法问题,有效促进《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推动我市生活垃坂分类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法治氛围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全市城市建成区内75%以上街道(镇)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中心城区(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服务保障。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依法依规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4个环节中15类突出违法行为。

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环节,将依法查处分类这些突出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未遵守国家和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规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未按规定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将餐厨垃极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和厕所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环节,将依法查处4类突出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未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措施,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未开展宣传工作,未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未予以劝告、制止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未将分类投放后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满足运输条件、符合环境控制要求的地点贮存的违法行为。

在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环节,将依法查处5类突出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运输单位未在车身显著位置标明所运输生活垃圾的类别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运输单位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运输单位未做到日产日清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运输单位未建立管理台账,管理台账未分类记录生活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相关内容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运输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违法行为。

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环节,将依法查处3类突出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处置单位未按照要求分类接收并分类处置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处置单位未建立管理台账,未记录每日进场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生活垃坂来源、种类、数量等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处置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违法行为。

上游新闻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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