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县“三强化”扎实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

27.02.2017  22:34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机制。制定了《垫江县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垫江县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方案》,强力推进排污许可及排污权交易制度,梳理“四清四治”309家企业名录库,全面掌握企业排污状况。关闭了8家煤矿和14家烧结砖瓦窑,力能民爆、赛德化工等企业完成了技术升级改造,在污染排放量大幅降低的情况下产能大幅提升,实现了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二是转变管理模式,强化许可证管理。将对单个排污者的管理转变到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为主线的模式上来,将在管的120余家工业企业、19家污水处理厂、2家三甲以上医院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现了国控、市控、县重点监管企业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三是实施有效衔接,强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将排污权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予以确认,督促工业企业有偿取得排污权,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54家,购买化学需氧量72.32吨,氨氮16.11吨,二氧化硫886.37吨,氮氧化物207.12吨,金额120.3858万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