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法院创新机制构建调研工作新格局

21.08.2015  10:45
  今年以来,垫江法院健全完善调研工作机制,推进调研成果转化,进一步强化调研在推动法院治理机制完善中的作用发挥。

  强调调研工作重要地位。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提纲挈领,从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准确把握调研方向、突出调研工作重点、创新调研工作方法、完善调研工作机制、加强调研工作保障六个方面,对经济社会新常态下调研工作全面布局,强调司法调研服务决策、服务审判、服务发展的职能地位。

  建立调研工作评估体系。在建立调研工作激励约束机制上下功夫,完善《垫江县人民法院调研工作评估办法》,明确年度评估计分指标、分值,实行部门和兼职调研人员任务分解制,科学评估调研工作开展情况;完善《调研工作稿酬计发办法》,进一步激发干警参与调研工作的积极性,提高调研工作质量。

  发挥课题调研积极作用。深刻理解课题调研对于指导审判实践、展示学术水平、弘扬法治精神的积极意义,修订《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办法》,实行重点调研课题领导负责制,确定《司法拆迁下的行政执法、司法审查与强制执行的衔接机制研究》等9个本院重点调研课题,以课题为抓手切实解决法院实际问题。目前,该院2014年协办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制度变革与裁判路径》课题被市高法院验收为合格课题,《专业法官会议机制研究》中标2015年度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正稳步推进。

  加强案例指导制度建设。强调审判实务调研的重要意义,通过加强案例工作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促进司法公正,制定《关于加强案例工作的意见》,建立典型案例的甄别发布机制,明确庭室年度典型案例报送任务,经该院审委会讨论决定采用的予以稿酬奖励,并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完善参考性案例工作制度,制作《参考性案例》培育登记表,标注案例在发现、培育、编撰等不同环节的办理日期和经办人员,并就实质发挥作用的部门按比例予以激励。 来源:垫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